地质灾害是各种自然和人为地质作用对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建设的影响。那么地质灾害有哪些呢?
根据致灾地质作用的性质,常见的地质灾害有12类48种,分别是:
地震、火山爆发、断层错动等地壳活动灾害;
倾斜岩土运动灾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
地面变形灾害,如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面开裂等;
煤层自燃、塌陷、冒顶、边坡、底鼓、冲击地压、高温、突水、瓦斯爆炸等矿山及地下工程灾害。
城市地质灾害,如建筑地基和基坑变形、垃圾堆积等。;
河、湖、水库灾害,如塌岸、淤积、渗漏、浸没、坍塌等。;
海平面波动、海水浸泡、海岸侵蚀、海岸淤积、风暴潮等海岸灾害。;
海洋地质灾害,如水下滑坡、潮汐沙洲、浅层气灾害等。
特殊岩土灾害,如黄土湿陷性膨胀土的胀缩、冻土的冻融、砂土的液化、粉土的触变性等。
土地退化灾害,如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盐渍化、潜育化、沼泽化等。
水土污染和地球化学异常,如地下水污染、农田土地污染、地方病等。;
水源枯竭灾害,如河流渗漏、泉水干涸、地下水含水层排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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